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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一章不速之客(1 / 3)

唱完曲儿了的姑娘刚从楼上走下来,像等在下面,鬓发斑白的老父亲走过去。

她自幼丧母,和自己的老父亲相依为命。

他们是这大豊,阶级最低,也是最贫困的农民,只能靠种地维持生计,但父亲腿脚不好,是个重度跛子,干不了农活,所以只能靠她想办法挣钱,养家糊口。

刚开始,她什么都不会,只能找一份出卖体力的工作,给一个教坊女工打下手,但她是十分聪慧,且有心的,在给女工打下手期间,她偷偷学会了弹琵琶和唱曲。

于是,为了挣更多的钱,她辞了那份工作,出来独立门户,用做苦力挣来的钱买了一个琵琶,到这京城的茶楼卖唱。

她很幸运,因为自己出众的姿色,好听的嗓音,很快就成了这座茶楼最受欢迎的卖艺女,挣的钱,虽然不至于让她们父女大富大贵,但也能衣食无忧了。

今天的曲儿唱完了,和每天一样,她打算跟父亲一起回家。

“站住!”几个随从打扮的人从楼上走下来,将这父女二人团团围住,“我们老爷看上你了,要纳你做妾,这是老爷给你们的聘礼,”

说着,其中一个随从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,不容置喙的强行塞进她父亲的手里,然后便理直气壮的过来拽她。

“你们这是干什么?!”将随从塞过来的钱袋,用力的掷到地上,那鬓发斑白,且一瘸一拐的老伯,厉声道,“光天化日之下,你们还要强抢民女不成?!”

别看他只是一个卑微若尘的农民,甚至因为身有残疾,连普通的农民都比不上,但是除了农民这个身份,他还是一个父亲,女儿在这世上唯一的倚仗。

“你这个老家伙,大白天的血口喷人!什么叫强抢?!”随从怒道,扫了眼酒楼内的众人,底气十足,“这酒楼里的人可都看到了,聘礼我们可都给你了!别拿了钱不认帐!”

“钱我没要!”老伯也不甘示弱,指了指被自己扔到地上的钱袋,道,“这门婚事,我不接受!我女儿不想嫁给你们老爷,我这个当爹的,也不同意女儿嫁给你!”

他是一个身患残疾的废人,什么也做不了,是上苍垂怜,送给他这么一个孝顺懂事的女儿,让他有了一个温暖幸福的家,有人不离不弃的陪伴左右。

女儿为他付出了太多,他一直觉得自己欠女儿的太多。女儿正值妙龄,干的又是抛头露面的营生,为了保护她,纵然走路很不方便,他也会拄着拐杖,每天到女儿专门说出在茶楼里等着女儿。

即使是普通百姓又怎样?他们也是有尊严的!她绝不允许自己最心爱、最懂事,跟自己受了那么多苦的女儿,被他们那个已经可以当女儿父亲的老爷糟践!

“我们姥爷能看上你的女儿,是你们的荣幸!乖乖的跟我们走,咱们什么事也没有,否则……”见这老汉不肯让步,随从道,冷哼了一声,将剩下来的话付之狠辣一笑,“别敬酒不吃,吃罚酒!”

“不行,不能带走我的女儿!我不允许!”老汉毫不畏惧,用力将自己的姑娘推到自己身后,用自己残疾衰老的身躯,挡住那些张牙舞爪的随从。

“上一边去吧你!”见状,那些随从再也没有了耐心,一拳把老汉打倒,将姑娘生拉硬拽的拖走了。

“父亲!”

“女儿!!”父女俩的声音在酒楼里回荡,其凄惨悲痛,令人心惊。

乾坤宫。

“李公公,李公公在吗?”一个有些胆怯的声音,从乾清宫的门口响起。

听这小心翼翼的声音,不像是哪个主子贵人,而像宫里一名看主子脸色的宫女。

“又什么事儿啊?”李秀负责管理皇上这一片的奴才,闻声,还以为又是哪个宫女太监打架,一边开口,一边不耐烦地走了出来。

是她?见是琉璃的贴身宫女,小雨,李秀一愣。

她们那面,属于太后的管辖范围,不归他管啊,她突然来找自己,是因为什么事?

“奴婢见过总管!”见李秀出来,小雨忙行礼。

“起来吧。”李秀道,虽然声音中带着太监那种特有的奸细阴柔,却是气场摄人,不怒自威。

在下属面前,刘福向来是心狠手辣不可一世的。被他以雷霆手段受刑、处死、赶出宫的奴仆,不计其数。

所以他还有另外一个称号,皇宫奴仆尽知的绰号——无根阎王。

当然,因为是对他又恨又怕的奴仆们起的,所以不免暗讽刘福短处——无根。

“喏。”闻言,小雨起身,将目光小心翼翼的移上李秀的脸。

虽早已相识,但因为主子总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的缘故,每次相遇,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主子的身上,唯恐皇上一言不合,令人将主子拖出去砍,所以还没来得及细看他的容貌,在她的印象里,李秀的标志,只是一件代表官阶的太监服。

柳叶眉,水杏眼,这个大内总管长得很是标志,且媚眼如丝,带着一股撩人的邪魅,若是放在女人堆中,恐怕会让很多女子都自惭形秽呢。小花不禁在心里赞叹道。

“你有什么事吗?”打量了小雨一遍,李秀不无警惕的开口。

他可不想再让任何人或趁火打劫,或见缝插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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